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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法院认定侵权事实,只判离婚,不判赔偿,合理吗

法院认定侵权事实,只判离婚,不判赔偿,合理吗 律师您好!
因妻子婚前隐瞒与他人怀有小孩的事实并以此要挟与我结婚。小孩1岁3月后我在湘雅附二做了亲子鉴定证实不是我亲生,小孩一直由我和家庭抚养并承担了绝大部分费用,(法院采信了我支出的抚养费用)我向法院起诉妻子离婚(妻子同意离婚),并要求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法院认定了所有的证据和事实,但只判离婚,不判任何赔偿,判决书称,赔偿与本案不是同一案情需另外提出诉讼。请问合理吗?请问我该如何做更好?上诉?另外起诉要求赔偿?请指点!谢谢!另外,我在拿到判决书表示不满,继续上诉后的第二天,主审法官竟打电话让我把判决书拿回去说是要重新修改,这样合理吗?可行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ybstl……(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0-11-27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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