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结婚1年有1女孩现在双方共同提出离婚,南方要孩子的抚养权
你好,未领取结婚证,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不能要求赔偿。
这是可以提出的
如果已登记结婚,男方没有过错,不赔偿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6,如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你好,如果男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赔偿。
若在离婚时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且对方对您造成损害至离婚,您可依法提出损害赔偿。孩子的抚养问题依你们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裁判。
您好,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赔偿情形,得到赔偿的可能性较小,女方若拿到抚养权,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用。
您好!若果已经登记结婚,诉讼离婚的话,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没领结婚证就不属于夫妻关系
原则上赔偿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