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谈恋爱的时候,他家房子正在拆迁,为了多一个人顶平米数,我们就仓促结婚了,当时他父亲花了60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拆迁的房屋属于你丈夫和你丈夫的父母老共同所有。因拆迁产生的财产转化不会导致财产性质的变化,那么因此产生的拆迁款、以及这三人的优惠平米数,应当归他们三人共同所有。
其次、因为你的缘故,多获得50平米的优惠平米数,应当归你所有。但是,这50平米的拆迁安置补偿面积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在你夫家补缴了60万购房款的前提下获得的。
再次、就要看你丈夫的父亲对这60万属于借款还是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如果他父亲的60万属于对儿子儿媳购买房屋的借款,那么作为儿媳的你将要承担一半的债务。也就是说在分得一半房产的同时,应当支付给他父亲30万元的购房差价款。如果这60万被认定为父亲对儿子儿媳结婚时的赠予,那么你作为共同受赠人,在分得50平米的优惠平米数无须向他父亲支付任何差价款。
因此,你作为被安置人口之一,基于你的因素获得拆迁利益,即50平米的安置补偿面积,应当归你所有。但是你在享受这一优惠的同时,是否要支付30万的房屋差价款取决于你公公支付房款60万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