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老板拖欠工资,还说辞职就不给剩下的50%的工资
老板拖欠工资,还说辞职就不给剩下的50%的工资 一开始进公司时,没有跟老板签合同,只是草签了一份什么协议书,现在也不记得协议书写的什么了,只是觉得那是一份不怎么重要的东西。这份工作是跟政府合作的一项工程,搞林业改革。当初老板口头说好,做一个镇,每个月就发工作量的50%的工资,做完一个镇后就结完一个镇的钱,可他每个月只是给那么两百、三百的,连基本的伙食都难维持。可是到了一个镇快完成时,他就更改了,说做完一个镇只能先结80%,做完后也只结了70%。好,这个我们忍了。继续为他工作,当整个县外业完成了,进入到内业整理阶段了,外业基本没有事情做了。这时外业没有什么事情做了,也没有工作量增加了,这期间就回家去了,他也就开始不发工资了。之后我们就向他辞职,他就拿当初那份协议书说事了,说辞职就不给剩下的工资。我们就问他要协议书看,他也不肯给。我们没有什么合同,也没什么工资证明,只有林业站的工作时间记录,像这样子,我们该如何讨回剩余的工资。(我们是07年应届毕业生,而那个老板是师范学院的教授,当初就因为缺乏谨慎的法律认知,对方是一个教师才会如此草率参加工作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cbc(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0-11-26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