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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不能开了我有权利要求房东赔偿我的损失吗?

店铺不能开了我有权利要求房东赔偿我的损失吗? 现在上海市青浦区凤溪镇租一公寓房做沙县小吃。签合同时于房东签了2年的合同。但是开了不到20天居委会和工商来通知我不予需继续经营。要求办理相关证件。问了工商人员说这里根本就办不了营业执照。
  房东于我签合同时,没有告诉我说这里营业执照根本就不能办。房东收取我房租是按平均房价高出500月收取。说我这是给你们做生意的要比其他房子贵,当时就与房东签了合同。开了20天现在已经停业了。因为他属于欺骗,不告诉我这里根本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现在我投资了35000元左右。我营业执照不能办理生意也无法继续经营,我可以要房东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34063……(上海-青浦区)
提问时间:2014-08-07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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