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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纠纷

打架纠纷 打架纠纷,互相都动手了。甲方先动手。双方都去医院看了。甲方流鼻血,别的没问题,乙方额头被打的有点发青,别的也没问题。调节方案是甲乙各自负责对方的。派出所计算医疗单,甲方拿出来几十张小票,加起来有一千多。而且甲方脖子上的项链结头断了,也要要求赔偿。
  现在就是,派出所这样判,乙方需要支付甲方一千多医疗费,甲方可以索取对方的医疗发票么?几十张小票太可疑了。项链断了要求赔偿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fwq45(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8-05 19:2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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