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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中的共同致害人以及还款担保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诈骗案中的共同致害人以及还款担保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请教各位: 
我被A骗了一笔钱,发现后便向A追要,A当时还不出,便写了一张借据定下还款日期,并要其家人具名做保。在还款日期过后A仍未还钱,于是我便报了案,现A已经被抓了。公安要我准备和A打刑事附带民事的官司。 
请问各位在刑事附带民事状中我可以要求A的家人履行担保责任一并赔偿我被骗的钱吗?? 
    另外,在我还未发现A是诈骗只是怀疑A有问题时,A叫他的一个亲属Y出面保证说这笔钱没问题,要我放心之类(是在A拿我钱之后)。后来在公安局Y说是帮A“圆谎”,拖时间,他自己并没有拿我的钱。公安认为他情节轻,不构成罪犯。请问Y可以做为本案的共同致害人而承担民事责任吗?? 
Y没有在借据在签名,不过他讲的话有录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awsed……(江西)
提问时间:2009-03-1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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