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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安置协议签了之后可以随便作废的吗?

安置协议签了之后可以随便作废的吗? 你好!我是滨湖新区烟墩街道的回迁户、上月23号在居委会签了安置协议、当时工作人员说我们的情况可以增购,我们就按照他们的指示交了钱、填好了房型、签了协议、所有程序都是按照里面的工作人员的指示完成、可现在又说我们的协议要重签、不能增购平方、让我们重新签订协议、如果不签就威胁我们、就取消我们分房子的资格、他们还说我们之前签的协议是无效的、我想问的是、我们之前的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协议可以随便作废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轩帅麒麟(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4-08-04 18: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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