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租房到期中介不退押金

租房到期中介不退押金 律师你好!
我从北京中介租的房屋至今年已满2年并且到期,他们由于欠房主费和房主结束租赁,合同到期后,我又和新接手一家房地产公司续签了合同,房屋所有东西都没有损坏,而他们也和这一家公司进行了交接。但待到我去退押金时,他们却找种种借口不退押金,最后拿出合同中的第十条的第(三)款是这样写的:“双方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乙方不可以于此房业主私自成交,否则按月租金的200%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违约金。”我们不认识业主,也没有和业主私自成交,合同只规定了对他们有利的方面,而没有对中介的过错造成惩罚,他们和房东结束租赁,也不许我们再续租此处,必须搬走,否则就不退押金。这种字样对很多租户的合同里都有这样一条,有些人至今还不知道。这种情况我去法院起诉胜率是多少?是告他合同文字陷阱还是告他霸王条款。还是什么名称?哪位律师能给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zh……(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08-04 16:1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