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资待遇及保障问题
工资待遇及保障问题 我们学校前身是一所私立学校,2008年2月收归公办。我们这些私立学校留下的老师至今学校都未与之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交任何保险,现在我们的工资是800多元,而有编的教师工资相当于无编的教师工资的三倍(实际上无编的老师比有编的老师在此学校的资历要深)。请问,如果我们辞职是否可以要求::
1、单位帮我们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保?
2、按照《劳动合同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是否要赔偿我们工作时间的两倍工资?
3. 两倍工资是什么概念?现在的工资是800。是按每月1600补呢?还是再补800就成两倍工资了?
4、我们自己提出辞职和单位解聘有没有区别?
5、我们可不可以要求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怎么补偿的?
6、我们应该通过什么程序来解决最为快捷?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紫罗兰兰(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11-25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