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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实际审判中,保障当亊人诉讼权,只是说说而已,法官可按情況,可给或不给?

请问,在实际审判中,保障当亊人诉讼权,只是说说而已,法官可按情況,可给或不给? 感到困惑.民事诉颂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要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但在审判中,不少人认为,法官可以按照其体情況,法官可以不理采(实际上是剝夺)当亊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法官按情況,可以给诉讼权可以不给诉讼权.那么民事诉颂法第八条是不是有弹牲,可遵守可不遵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ong37……(北京)
提问时间:2014-08-02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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