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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中方职工能不能选举中方法人

合资企业中方职工能不能选举中方法人 新郑市化工颜料长是一家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目前与外商合资成立《郑州新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城南三里岗107转盘处)主管部门是新郑市轻工业总公司.新郑市轻工业总公司多年以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轻工业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连续多次任命本企业法人,严重侵犯了企业经营自主权,其具体行为违法。现在职工已经5个多月没有发一分钱工资,其生活费也没有。本企业银行账户存有近百十万资金,其中三十多万职工福利金也不给职工发放。平常职工连加班费也不过五六百元工资,现在职工生活极其困难,打官司又没有资金,请问原颜料厂职工可不可以选举种方法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315708(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08-09-12 13: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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