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跟人合伙开了1个店 请了1个人帮我们看着 这几天
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可以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因此,如果证据充分,对方会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损失可以另外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您的描述应该是“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