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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江苏省徐州市张集镇梁堂村五队一村民带两岁三个月幼童下地干活,不慎儿童掉入有水水泥管内不幸溺水身亡,而

江苏省徐州市张集镇梁堂村五队一村民带两岁三个月幼童下地干活,不慎儿童掉入有水水泥管内不幸溺水身亡,而 江苏省徐州市张集镇梁堂村五队一村民带两岁三个月幼童下地干活,不慎儿童掉入有水水泥管内不幸溺水身亡,而水泥管放水地方没有实施安全措施,请问当地水利局有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钱宝妮(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4-07-29 16: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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