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继承份额如何计算?
继承份额如何计算? 原告韩某某与宁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子女三人为长子宁某4,次子宁某3,女儿宁某2。宁某某于2010年1月23日去世,宁某4于2001年9月26日去世,其妻为本案被告贾某某,其子为本案被告宁某1。宁某4生前留有西城区某某园某某号楼某某某室房屋一套。现本案原告韩某某诉至法院,诉请:判令将被继承人宁某4生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某某园某某号楼某某某室房产依法予以继承分割。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崔永铉(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7-29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