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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律师:你好!我有一朋友是国家公务员,做保密工作,在工作中,遇一年青人,想帮他进步快点,把一些机密的东西给他看了,结果这人将东西卖了,造成泄密,现要追究我朋友的刑事责任,请问:1.他这算故意,还是过失;2.如果判刑或获外执行,他都面临双开,但他总觉得冤枉,想不开,现患严重的抑郁症,我看以后生活都成问题,像他这种情况,单位还能将他开除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Yw2383(北京)
提问时间:2010-11-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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