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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花钱2万多将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路77号14栋1 单元2号买下,53个平方

自己花钱2万多将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路77号14栋1 单元2号买下,53个平方 自己花钱2万多将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路77号14栋1
单元2号买下,53个平方。现在寥M将北京住房800万买掉,回成都己花200多万购1套5新房
。今年6月寥M向我索要新鸿路53平方房子产权。请问我应该给这个当初抛夫抛子的前妻部份产权吗?特向律师请教。盼回复,谢谢!彭先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7-27 16:1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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