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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2009年底通过政府土地公开拍卖方式拍得一块土地,当时拍卖时登记的是我的名字,建房却是我与我父亲共同

2009年底通过政府土地公开拍卖方式拍得一块土地,当时拍卖时登记的是我的名字,建房却是我与我父亲共同 2009年底通过政府土地公开拍卖方式拍得一块土地,当时拍卖时登记的是我的名字,建房却是我与我父亲共同建造。到至今为止未办理房产证,现在的情况是,我父亲觉得那是他的房子,他要强行让女儿来继承,而我没有任何权利拒绝。
我想问的是,这栋房子尽管房产证没有办理,但是土地拍卖时登记的是我的名字,那到底这房产该归谁?如果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完全归我所有合适吗

另外,我父亲在某县城还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我们夫妻一直是强烈反对这房子是卖给我姐姐也就是做女儿的,但是我父亲还是说房子卖给了她归她所有。如果我父亲出示了收款字据给她又法律效应吗?我可以对法院提出  她做女儿的是以继承的理由而要求她承担赡养老人及为老人养老送终之所有费用吗?我可以不用对我父母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吗?(注:该套房子房产证还是我父亲的名字未过户)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1748……(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4-07-25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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