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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2008.11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女方只拿走了自己的衣服其他的都没有要,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找女方索要2万元的补偿金,从男方给孩子的抚养费每月500元扣除,一直到使用完2万元为止,但在17个月后,男方又因孩子上学作为借口,双方协议变更了抚养权,抚养权归男方了,2010.11男方又起诉女方未按照离婚协议上的规定,支付他补偿金2万元,现在希望能一次行支付,并于本月开庭请问,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已经变更 了,女方还要支付男方的2万元吗,还是要支付2万元扣除的17个月*500=11500元的费用,
双方协议中女方财产什么也没有要,(包括婚前陪送的4万元现金)男方用这种手段简直太可恶了,女方现在很无助,希望您能帮助作为女方在法庭上怎样找到有力的证据
让男方败诉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2915(天津)
提问时间:2010-11-2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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