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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部门伪造信访人签名,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说理?

信访部门伪造信访人签名,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说理?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井沟镇信访办伪造信访人签名, 事先未征得信访人同意和通知信访人,  伪造了信访人的签名, 还填写了"同意"二字, 意为信访人同意其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

对此信访人像信访办、信访局提出异议,要求对伪造的事情进行书面答复,但他们推推拖拖,一直不给回复。

对此不公现象,寻求法律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cqc_0……(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7-22 19: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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