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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火灾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

火灾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 2009年10月1日湖北省仙桃市兰霸兰停车场发生重大火灾造成2人死亡,大多商铺财产受到损失,本人是其中一家受到损失的商铺。
发火原因是由于一家修理店老板晚上点蚊香所引发起火,火势蔓延到电线,电着火以后蹿到其它商铺。由于停车厂内没有安装消防栓以及房屋建设不合格造成其严重后果。
请问商铺财产受到损失的该向谁所要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飞鸟1536……(湖北-仙桃)
提问时间:2010-11-23 11: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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