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帮帮我啊 急
有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以撤销,采取到达生效主义,合同在7月10日成立。
双方的合同成立,7月份10日是双方合同成立生效日期。
根据《合同法》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因此甲农场的要约在7月5日到达乙农场时生效。
根据19条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中约定了15日内答复期限,因此是不能撤销的。甲的撤销要约行为无效。
而乙是在承诺期限内进行了承诺,承诺到达甲时,合同成立并生效。因此,7月10日是双方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日期。
合同于7月10日成立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