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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三年,孩子女两岁半分居一年。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

结婚三年,孩子女两岁半分居一年。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 分居期间包括孩子生病,男方一分钱生活费都没给过。其间还骗女方回老家协议离婚,男方却不露面(孩子看病单据,回家车票都有)。男方却倒打一耙起诉离婚,说女方不让看孩子,说女方的种种不好,但只字不提孩子的抚养权。女方父母给法院的回执书上写的女方不要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孩子会判给谁,分居期间的生活费男方是否应该支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给我一片空间(北京)
提问时间:2014-07-21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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