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库区移民自留地权属问题
库区移民自留地权属问题 我们是上世纪50年代末的库区移民,当时土地、林地等的都没有确切的划分的,当时父亲辈分就按上级指示,各自选择地方进行建设房子定居,居住稳定后,正直60年后的集体时代和三包四固定时期,当时的生产队归并在划分,后我们所属的生产队在三包四固定时期将我们祖屋西侧、北侧的自留地(原生产队集体开荒的种植地)划分给我们3户进行自己经营维护(但并没有任何的界址陈述和文字上的依据),后由于种植收成不好,就种植了竹子和部分果木,在2013年前上述所说的自留地均没有什么异议,但在最近重新下发的林权证中,临近队的林权证显示上述的自留地块在人家的林权证内!请问:上诉所说的自留地,我们是否能够要回?或是能否推翻人家的林权证(对方林权证勘察时候并没有通知我们)?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izy9……(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4-07-18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