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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总公司的分公司连续工作了十1年3个月,之前在总店工作了3年多
您好!我在总公司的分公司连续工作了十1年3个月,之前在总店工作了3年多 您好!我在总公司的分公司连续工作了十1年3个月,之前在总店工作了3年多,好像签过1次为期1年的空白合同,从03年6月份开始交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之后有交社保,在分公司签第1次合同时间不记得了,大约好几年前,估计是08年,都是空白合同,只签名了,但我手中没有合同,直到今年3月份分公司即将关门时,公司又拿1张合同以欺骗忽悠的方式给我们签了,空白处都未填写,公司说合同收上去盖章了返还给我们,但只到现在我们也没见到合同,当时合同台头却变成了新总店,因为原总店关门搬迁了。两家公司都是跨区域的,相隔甚远。我现处这家公司已于6月28号关门,公司要求我去另外跨区域分公司上班,我们不同意,此时我们才感觉被忽悠了,与公司理论,要合同,公司继续欺骗,说公司只保管公司的合同,我们到劳动局投诉之后又请了律师,之后公司又说同意和我们签合同,工龄延续,但公司关门,又得把我们跨区域调动,我们现在已采取法律诉讼,现在公司十分狡猾,已拿今年3月份签的那张新公司(总店)空白合同说事,应该他们补填好了,并且总店人事部主任连发几次信息和下1道通知书,要求我回新址上班,我们不同同意,并回信息表示只愿履行现在关门的这家店的合同,现在我们感觉着了公司的道,公司就是以这种方法逐步忽悠欺骗我们,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们到底还有没有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上海)
提问时间:2014-07-18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