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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后男方不要孩子,离婚时女方可不可以提出精神赔偿?

结婚后男方不要孩子,离婚时女方可不可以提出精神赔偿? 女方30岁时结婚,结婚前男方没有说不要孩子。但结婚三个月的时候男方就要求女方带环,女方经过咨询后没有同意。之后又几次提出想要个还,男方均拒绝,且经常打麻将晚归。
现在要离婚,女方提出5万元的精神赔偿(其中包括新婚女方购买电器的1万多元。结婚时,电器为女方购买,但男方婚房为期房没有下来,电器在男方姐姐家的车库里存放了两个冬天,受到了损坏。)男方不同意给付精神赔偿,甚至电器都不同意折合成现金,只想把电器退给女方就完成离婚手续。请问女方到底能不能索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莹莹菲菲(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4-07-1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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