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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院查封这套房屋合理吗

请问法院查封这套房屋合理吗 一对夫妻是2007年元月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上注明两套房子,一套按揭的给女方(因为是按揭的,以为不能过户,所以房产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还有一套拆迁分配的给男方,一辆大众帕沙特也属于男方,债务也是由男方承担,男方承诺给女方10万元人民币作为离婚补偿,两个孩子的教育费、抚养费、男方母亲等的赡养费都由男方承担。男方2007年11月起去向不明。男方去向不明后,承诺给女方的离婚补偿,子女的教育费用等男方都没有兑现,房子的按揭每月3000多元一直是女方在付直到现在,而现在法院要查封那套当初离婚时给女方的房屋,请问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wq7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11-22 15: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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