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追讨债务
追讨债务 本人于09年至13年同一个跑业务的朋友和另一个朋友三人合伙开立一家加工厂,其间资金欠缺都本人和另一个朋友到处去借过来投入,且一直未分过红,只是挣了钱就扩大经营,去年5月份最后一次扩大经营的时候,暴露出跑业务的那个朋友说前次扩大经营时的10W元RMB是他自已本人投的而非他哥!因之前一直顾及朋友情面未签任何协议!朋友如此的不厚道导致知情后无话可说只有撤股!跑业务的朋友说他一个人做的话有风险!辙出的资金不能那么快给我们!最后因无其它途径给了他个朋友情份,答应他一年内还清(14年6月1日到期)!担心他再找借口,无耐只有让他写了欠条超过期限的话安全额的3%月息支付利息!写欠的时候拿到欠款的17%,后面一年之内我家里出了事故他都未还过一分钱!我们一年还房贷的利息都1W多了!但现在到现在他还说是手上没钱,没法确定什么时候给清!而且当时还忘记跟他要身份证复印件,请问我要起诉的法院强制执行还款的话要怎样操作!知道常居地!另我我听说月息3%超出法律保护,我是否可拿到我该拿的利息!要怎么操作!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dys-……(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7-17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