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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期间有1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名字育有1子,因感情不和

夫妻结婚期间有1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名字育有1子,因感情不和 夫妻结婚期间有1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名字育有1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房和房都给女方,房有房贷,女方负责,可是现在女方以她没能力养房和娃,要送回男方,并放弃房的产权,以后不愿再交房贷,想咨询1下,想我种情况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7-16 15:1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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