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二手公产房 房产纠纷

二手公产房 房产纠纷 姐妹三个,老人在世,在几年前,老人已把房子(公产房)卖给二姐,老人也并把钱平分给三姐妹,其余俩个姐妹已给二姐打了收条,确认二姐买了老人房子,但二姐当时未过户,如果在老人过世后,我们能拿俩人收条办理过户手续吗?而且如果其余两姐妹因为此处房产拒绝二姐过户而打官司,他们当初收条算法律依据吗?二姐利益能保障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eainf……(天津)
提问时间:2010-11-21 19:5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