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赡养
如果房产进行过户并公证,就不是老人的房子了,估计你哥嫂就更不养老人了; 赡养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应负加任何条件。
不给你哥房产,他也有赡养义务。都这样了还把房产给他?
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生活费用。房屋如果过户并公证那么所有权就变更了,没法确保老人及你的利益。
财产时你父母的,他们自己有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