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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你好 律师  我女性,出生于一九六九年,一九八九年认识了我的前男友,到一九九四年我怀孕了生了一个男孩子,但是,后来我和前男友,分手了,在孩子半岁的时候,乡计生委强制让我去做了绝育手术,我稀里糊涂就去做了,做完手术后导致我到现在还未嫁,孩子也不认我了,我不明白,计生委要求别人做绝育手术为什么首先不调查看对象是否已婚,还是未婚,就这样给我断子绝孙了,请问律师,我现在要求计生委赔偿我后半生的养老金问题以及和精神损失费赔偿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74836……(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4-07-1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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