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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要如何拿到前夫的新加坡身份证明

请问我要如何拿到前夫的新加坡身份证明 您好!我于2006年1月跟前夫离婚,今年按我们的离婚协议,他应该付给我10000元人民币作为赡养费,但未兑现.    另外,他答应过户给我的房产也未兑现,因此,我到我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法院)起诉前夫,但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法院)说我的证据不足,我只是提供了我和前夫一起出国的公证证明.没有足够的理由说明前夫是新加坡公民,所以,我要提取前夫的新加坡身份证明,请问我要如何拿到前夫的新加坡身份证明?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Vv2716(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0-11-21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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