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家长出全款买车,名字写女儿一人的,离婚的话,有男方的份额吗
房可以,但车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车辆以登记为准,可以认定为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予行为。
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给女儿一人,有男方的份额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规定,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财产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子女的配偶不享有该财产。
可以明确表示赠与一方。
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财产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子女的配偶不享有该财产。
你好,可以认定为父母对女儿个人的赠与,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女儿一人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可以举证证明,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你好!如果没有指定赠与给女方一人,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具体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还没买车,建议最好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指明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你好,若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女方一人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