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债务人想拿他名下的房产抵债,由于他的房照没过5年涉及到大税,我名下已经又所房,我也是想要钱, 不想
债务人想拿他名下的房产抵债,由于他的房照没过5年涉及到大税,我名下已经又所房,我也是想要钱, 不想 债务人做买卖从去年6月到现在借给他20.8万元,他现在效益不好,不能还钱,想拿他名下的房产抵债,
由于他的房照没过5年涉及到大税,我名下已经有房,我也是想要钱,不想要楼,但眼下楼也不好卖。如
果变更到我名下,那1买1卖就有2万多的房屋买卖费用的产生,如果我们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协议时标记上
过户时由他配合卖房时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我们现在做个公正委托第3人做买卖房屋时的委托人,请问我
应该怎么做能减少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luda……(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4-07-12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