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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要求合法吗?

这样的要求合法吗? 我单位职工团购了一套房子,因为离单位较远,在开发商没有办理房本的时候,领了钥匙后,我把房子卖给了另一个人,他付了将近一半的款,另一半在合同上约定的是变更名字后再给。可是开发商迟迟不给变更名字,都一年了,我的钥匙都早已给他,他都住上了,我想让他把剩下的钱给我,他却说合同要求不能给,我该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ngyi……(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0-11-20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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