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被两人欧打后该如何要求派出所处理以及赔偿问题
我被两人欧打后该如何要求派出所处理以及赔偿问题 6月25号我与前女友在外面鬼混的男人及另一名男子发生口角,被两人用棍子打伤头部,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当时医生诊断出均为外伤,够不成轻伤,但因为是头部受伤不能判定过后是否会有其它症状,建议我住院观察。当时我因为觉得只是头晕,并没有其它不适,只对头部伤口进行了包扎处理没有住院,在家休息了半个多月,导致公司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已离职。昨天到派出所进行调解,调解员告诉我说关于赔偿要拿出依据,医疗费用只有医院的发票800元,其它的比如误工费等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赔偿,也就是说对方说最多只赔偿我1000元,最终调解不成,就赔偿事宜需要去法院起诉。其实1000元对我来说不痛不痒,如果能赔多一点当然更好,毕竟目前工作也没了,在家休息,但最主要是的咽不下这口气,我要派出所按治安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罚,警察就一再的推托和劝我说合气生财,得饶人处且饶人之类的话。建议我先去法院起诉,如果判决不满意再来找他们。我知道这个打官司是很麻烦的,而且时间不会短,所以我的最终目的是要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对这两个人进行处治。警察还告诉我说,处罚和赔偿是不能两者兼得的,劝我最好去法院起诉,拿钱了事。我想请问,如果我坚持让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理可以吗?如果在其后还能上诉赔偿当然最好。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昨天来调解的时候,只来了一个男的,当时打我的有两个,警察说这人把事情都认了,让我不要再追究。我该怎么办?
另外就是,这种事件是属于打架斗欧还是欧打他人?整个过程中,只在一开始我有不到3秒左右的抓扯,后面完全就被两人不断的用棍子和拳脚踢打。还有就是一人和两人欧打他人的结果有什么不同?是一样的吗?两人或两人以上应该算是结伙了吧。请回答得详细一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kidt(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7-11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