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的风险
目前我们所说的“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且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
它是由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但是卖给了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那么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交易呢?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而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小产权房在流通转让上存在很多的限制。
而且,法律法规对普通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同时,小产权房的产权还有待确认。从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小产权房屋转化为产权房还缺乏法律依据。而从我国对土地的管理理念与土地管理的价值取向来分析,短期内我国还不会放开集体土地的流转。
因此,小产权房屋向产权房的转化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而在这段时间内,小产权房其实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