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顺丰快递延误造成的直接、间接费用能否得到赔偿
顺丰快递延误造成的直接、间接费用能否得到赔偿 顺丰快件单号 118*******73,官网查询快件于7月1日中午12:46:25正在派件..收件人到了当天下午16:04分打4008111111要求此快递务必于17:30下班前送到。到了下班时间还是未收到。收件人在公司等到18:30还未收到快件,打了官网显示的派件员电话,顺丰派件员答复他本人在7月1日当天已经离职了。立刻电话到4008111111崔件,表明此快递的重要紧急程度后延误的后果,被接线员告之快件从中午就被官网上显示的却已经离职的快递员带出去了。沟通了有40分钟,都无法得到最确切答复此快件到底在哪。因为顺丰的客服及本快件所在的上海市罗山路的快递点的业务经理都无法联系到此已离职派件员。并要求在协定好的时间内要有回复;顺丰从未在协定好的时间内主动联系收件方,均是收件方未得到回复情况下再次拨打热线并投诉前一个接线员不负责任,同时再次查询快件在何处以便我司去自提,但是依然得到是不知道快递在哪。此时时间已经到19:30了,收件人离开公司。经过前前后后多次电话沟通,收件方却被告知本快递于7月1日的下午17:00左右被快递员带回罗山路快递点了。当时得到这个信息已经是晚点20点以后了。期间问了顺丰接线员关于客户投诉顺丰员工(工号)对此员工有没有影响,得到的答复,被投诉的员工只是会对被投诉员工再次培训而已。从第一个接电话的顺丰员工8768、5006、8368、8794、8261(领导)8519、5085等人的回答中大多在回避责任,敷衍客户,不负责任等恶劣行为。
经过收件方多次电话不懈的努力的,才最终到了晚上21:20分左右得到快递在顺丰上海市罗山路点,收件方只能请另一位同事深夜开车去提货。
收件方要求,并得到寄件方授权处理本快件的所有事宜,收件方要求顺丰快递赔偿:
收件方在公司为此等快递而加班的加班费,从17:30等到19:33,共计2小时加班:1103元
收件方追踪此快件发生能话费:4小时*0.15=36元
收件方的同事加班费:40分钟约300元。
提快件的用车的费用:100元
其它精神损失费1000元。
合计:2539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42581……(上海)
提问时间:2014-07-08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