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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写证明补办出生证,居委罚款后才给证明,合法吗?

生二胎写证明补办出生证,居委罚款后才给证明,合法吗? 我是广东省肇庆市的,去年回乡下卫生室生了第二胎,没拿到出生证,现在想向肇庆市保健院补发出生证,医院要我提供户口所在地居委盖章的申请,但居委以我生第二胎为由要我交罚款后才给盖章,请问:我只是要求给予盖章证明补办出生证,还没上户,居委有权利罚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MP3259(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0-11-19 20: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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