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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 你好:
    我是2012年6月进的公司,2014年签的合同,是否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单位以莫须有的理由解除合同,我怎么要求赔赏?有6个月的养老保险没交,除了要求补齐外,是否可以主张按照我的工资标准来交?加班费怎样主张?还有原来领导的口头承诺怎样主张?我需要收集什么样的资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d_zhf……(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4-07-0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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