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房屋赠送面积的问题

关于房屋赠送面积的问题 您好!我购买的房子户型中,厨房窗外有一结构板,购房时开发商将其作为赠送面积送予我这户型当阳台使用(所有该户型均享受),但声明仅为使用权,该结构板四面如下:一面墙即我家厨房外墙,墙中间有一窗,我装修时将其改为门,此举为报物业批准后进行;相邻的右面为楼道的墙,上有一扇消防窗;相邻的左面为悬空;对面墙则为邻居的外墙(该面墙有一半是承重墙,一半则为非承重墙),我厨房墙与对面墙的距离——也就是结构板宽度大约为2米左右。目前我已装修好准备入住,此时邻居前来,声称此面积为公共用地,其也有使用权,其要在他墙上非承重墙的部分打出一个门,然后将空调外机悬挂于该墙,对着我厨房门口(原为窗),另还有其他设备(具有一定体积和噪音)放在该处,需要说明的是开发商在楼盘已经预留有空调位。我认为该面积虽然为公共面积,但由于对面是实外墙,我使用不会对邻居造成影响,而我处有窗,即使我不使用,对方放置设备会影响到我的生活(空调废气吹入我厨房等),但对方坚称“公共面积大家都能用”,一直到物业闹,物业和开发商也一直不同意他打那面墙开那个门,因为一旦打了我们两户就完全打通了……请问如果邻居强行打这堵墙,物业和开发商和我是否有权制止,我是否具有该处的使用权?另,我在此处已铺设了地砖等,若邻居打墙损坏能否要求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ainyb……(江西)
提问时间:2014-07-07 15:2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