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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我能有继承的权利吗?如果有又有多少

我能有继承的权利吗?如果有又有多少 我的爸爸在1991年1月6日死亡。死之前的一年刚造了两层三间的楼房。后来妈妈又找了个外地的入住我家又生了一子。先后把户口迁入我家。而我的户口又迁入配偶家。而且也住在配偶家。明年,我爸妈造的房子可能要动迁。我能继承多少面积的房子?继承的面积是按拆迁前的还是按拆迁后的计算?如果到了明年,超过了二十年的年限,我的妈妈要全部给我的同母异父的弟弟,我还有继承权吗,我的继父有继承房屋的权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袁海康(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0-11-1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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