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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的出纳对以前的现金报销凭证负责么

离职后的出纳对以前的现金报销凭证负责么 我离职一家民营公司1年多了,以前从事出纳工作。前几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09年一张现金报销凭证记帐有误,说我多计19000元,让我将钱补回。说是金额为1972的报销单据我计成了19720!我觉得诧异,会计都审核了,审计也审过了,而且凭证也不是我装订保管,别人也有替换凭证的可能。这样冤枉人岂不是太容易了?我想如果通过法律维权我能胜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bF8352(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11-1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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