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新买的毛坯房没有入住,就惹上官司
新买的毛坯房没有入住,就惹上官司 魏某5月份在周口市川汇区滨河路南买了一套住房,房屋位于3楼 ,在5月31至6月1日夜间,5楼的水管在三楼破裂,水经过水管通道流到了2楼,造成2楼的损失,2楼把5楼和3楼都告上了法庭,破裂的水管的产权使用权属于5楼,3楼也没有入住,水管的破裂也3楼无关,为什么会把3楼告山法庭? 根据水管产权划分责任,破裂的水管不属于3楼,难道4楼5楼6楼的水管发生问题了,都要3楼承担吗?有专业的人士说下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米666(河南)
提问时间:2014-07-04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