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大律师你们好;我想问你们几个法律问题;(一)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债务,其不能偿还欠款,是否可以分割另一方的工资?(二)法律生效后,债务方出于某种目的,现在离婚了,我们债权人怎样维权?(三)债务人夫妻在95年购的房改房一套,以前双方没有约定,理应是共同财产,但法官要我们打析产官司,来确定双方份额。是否要一定要打析产官司。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郭先生57(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4-07-02 21:5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