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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东收了一个月房租,却在住了2天后收走钥匙,是否可以算作“延期交付房屋”?

房东收了一个月房租,却在住了2天后收走钥匙,是否可以算作“延期交付房屋”? 我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刚住满4个月房东即要我搬家,我在4个月零2天是退了房,但是房东坚持收了我5个月的房租,并收走了钥匙和电卡。
我们的租房合同中有一条是“房东延期交付房屋的,每延期一天应缴纳日租金200%的滞纳金”。
我想问的是,我交了第5个月的房租却进不了房子,房东是否构成“延期交付房屋”?我可否依据合同起诉她?
我并不是贪她的滞纳金,而是房东夫妻太极品奇葩了,她让我提前搬家,却以各种理由扣我很多钱,我只是想办法要回自己那份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hon……(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07-0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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