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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是否婚前男方父母付款购买的房屋就是属于婚姻存续期的赠予?如离婚不能进行财产分割

是否婚前男方父母付款购买的房屋就是属于婚姻存续期的赠予?如离婚不能进行财产分割 婚房是10年9月份购买,结婚证是11年3月打的,婚房是由男方父母购买的,购房时支付了首付款,办理了按揭,但随后不久男方父母将房屋全额付清,由于房屋为男方父母购买,手续均由男方父母办理,所以我并不确定剩余房款的支付时间是我们打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
    如果是在打结婚证之前将房款付清,那是否该房屋就属于对方父母赠予的财产,如离婚法院不支持分割,如果是打结婚证之后,是否除去首付款剩余部分才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为夫妻共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泡芙果子(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4-07-02 14: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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