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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自认的事实,能否进行因果鉴定。

自认的事实,能否进行因果鉴定。 甲孕期6个月时,购买乙的洗发水,洗头导致头发脱漏,在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乙写保证书如下:“本人呢卖给甲洗发水一瓶,造成头发脱落,本人保证甲头发再生,本协议自甲头发长出后失效。”现在鉴定结果是甲48%头发长出,属于8级伤残鉴定。这个能否再做一个因果关系鉴定,即,是否是因乙的洗发水造成甲头发脱落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凯利器(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7-02 11: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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