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及刑事
交通事故及刑事 2010年8月30日 我驾驶雪福来,在加油站拐弯处与一骑自行并驮人的老头老太太发生刮蹭。自行车剐蹭我车的后门处,车身上有明显刮蹭痕迹。我下车想看情况,老头就冲上来开始骂人,并想纠我的衣服领子,我与二人发生口角。老头打电话叫来了他的儿子和女儿,他的女儿来了以后不问情况一家人开始继续对莪进行语言侮辱,我打电话叫来了我的表姐和父亲,我父亲和表姐来了以后都劝对方不要骂人,商量问题怎么解决,但是对方不听,任然继续骂人。老头女儿打电话叫来几个朋友,老头儿子到的时候,直接冲向我表姐,然后老头的儿子和女儿一起把莪表姐围在中间,进行拳脚攻击。还有人拦着我和我父亲不让过去。他儿子用脚踹我表姐的眼睛和胸口,我表姐被打倒在地,咬了她一个女儿的腿。打完人后又要砸我的车,并说要打折我的腿,我父亲报了110。老头的一个女儿几次要冲上来打人。后来110到给现场做笔录,我表姐去医院被做轻微伤认定。她被咬得女儿也做了轻微伤鉴定。事故处到现场把我车拖走。半个月后对方出据了一份耳穿孔的轻伤鉴定。说我表姐致使耳穿孔。我们并没有出手打人要求复议,现在还在解决中。
我去事故处解决交通事故,事故处人员回复,牵扯到刑事案件了,必须得先解决刑事案件再解决交通事故,我问是否有法律依据,回复说都是这类案件都是这么处理的,我要求事故处给我开据扣车的手续证明,事故处表示不能给开。我的车就这么一直扣了3个月。
现在对方要求交通和刑事一起解决,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请问我该如何应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无线上网卡(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11-18 12:38